内能源电力发〔2024〕33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相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现予以印发,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各经营主体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告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