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了初步通过形式审查的37个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其中就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申报的三个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项目。分别是: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两个应用领跑基地,呼和浩特市一个技术领跑基地。
以下为文件全文:
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申报基本情况的公告
9月22日,我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以下简称《通知》),9月25日又以新能源司相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的方式对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了进一步解读,正式启动了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组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各省上报领跑基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现我局按截止时间对相关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申报文件进行了统计和初步形式审查。截至10月31日,共有15个省(自治区)向我局正式提交了共37个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申报材料,其中包含23个应用领跑基地和14个技术领跑基地;共有14个省(自治区)的34个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通过了初步形式审查,其中包含21个应用领跑基地和13个技术领跑基地。为保障领跑基地优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按类别对申报基地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
各省(自治区)申报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 省(自治区) | 申报数量(个) | 申报应用 领跑基地 | 申报技术 领跑基地 | 上报时间 | 初步形式 审查意见 |
1 | 江苏省 | 3 | 泗洪县、宝应县 | 沛县 | 10月27日 | 通过 |
2 | 吉林省 | 1 | 白城市 | 10月30日 | 通过 | |
3 | 山西省 | 3 | 大同市、寿阳县 | 长治市 | 10月30日 | 通过 |
4 | 河北省 | 3 | 沧州市、保定市 | 承德市 | 10月30日 | 通过 |
5 | 江西省 | 2 | 新余市 | 上饶市 | 10月30日 | 新余市项目申报规模不符合要求 |
6 | 新疆自治区 | 2 | 拜城市 | 拜城市 | 10月31日 | 全区弃光率明显偏高,不通过 |
7 | 山东省 | 3 | 东营市、潍坊市 | 德州市 | 10月31日 | 通过 |
8 | 陕西省 | 3 | 渭南市、榆林市 | 铜川市 | 10月31日 | 通过 |
9 | 青海省 | 3 | 德令哈市、格尔木市 | 共和县 | 10月31日 | 通过 |
10 | 河南省 | 3 | 鹤壁市、禹州市 | 南阳市 | 10月31日 | 通过 |
11 | 湖南省 | 1 | 郴州市 | 10月31日 | 通过 | |
12 | 湖北省 | 3 | 天门市、枣阳市 | 黄冈市 | 10月31日 | 通过 |
13 | 安徽省 | 3 | 天长市、郎溪县 | 宣城市 | 10月31日 | 通过 |
14 | 辽宁省 | 1 | 锦州市 | 10月31日 | 通过 | |
15 | 内蒙古自治区 | 3 | 达拉特旗、磴口县 | 呼和浩特市 | 10月31日 | 通过 |
总计1 | 37 | 23 | 14 | 申报数量 | ||
总计2 | 34 | 21 | 13 | 通过数量 |
备注:1、本表按我局综合司收到申报文件的具体时间排序。
2、总计1为全部申报基地数量,总计2为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基地数量。
3、初步形式审查未通过的,不纳入基地优选。
4、初步形式审查仅对相关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上报文件时间、申报数量、申报规模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弃光率是否明显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