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四个盟市上报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规模共计30万千瓦
为有效推动精准扶贫工作,2016年3月23日, 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开行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内蒙古31个旗县被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范围。
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内蒙古自治区的光伏扶贫工作进展如何呢?在9月4~6日由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与内蒙古工业大学联合举办的“2017西北光伏电站新技术交流会暨并网与消纳政策论坛”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移民扶贫开发处李军处长介绍了内蒙古光伏扶贫进展情况。以下根据李军处长介绍整理并经本人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属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程度深,共有57个贫困县,其中31个国家级贫困县,26个自治区级贫困县。根据2016年的统计数据,全区有25万户、55万贫困人口,在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0%是无劳动能力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和内蒙古自治区确定的扶贫任务,到“十三”五末,这55万贫困人口要全部脱贫,平均每年解决20万左右的脱贫人口。
2014年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方案的通知》,光伏扶贫项目开始在部分省市试点。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经过积极争取,邀请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的领导到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建设的五原县光伏小镇考察。之后不久,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把内蒙古、新疆、吉林三省也纳入了光伏扶贫工程实施省份。内蒙古31个旗县被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范围,之后又增加到57个旗县。
在2016年3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开行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光伏扶贫 ,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可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非常重视这项工作,2016年9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6〕108号),成立了以布小林主席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两个办公室,前期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负责,后期由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负责。
今年上半年报了4个地区的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共计30万千瓦,主要是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巴彦淖尔盟和通辽市四个盟市,建设规模由盟市统筹,主要以建设集中式地面电站为主,获批难度比较大,主要原因:一是没有落实资本金;二是贫困户利益分配没有保证。
下一步,内蒙古要在光伏扶贫方面实现新突破,按照31个国家级扶贫县,5.6万户扶贫对象,每户平均建设25~30千瓦的规模,共有140万千瓦的规模。村级电站建设31个扶贫县,共有180个村级电站,每个30千瓦,规模大约60万千瓦左右;三是在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有15个县建设分布式与村级电站,每个县3万千瓦左右,共计45万千瓦,合计250万千瓦的建设规模。
扶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硬任务,关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通过光伏扶贫工程实现精准脱贫是一条有效措施,自治区扶贫部门将全力为光伏投资方服务,完善利益分配制度,筹措好资本金。其中,村级电站全部由地方(自治区)政府投资。
李军处长介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多数贫困人口无劳动能力,寻找适合的扶贫项目很难。目前看,光伏发电是稳定收益的,内蒙古太阳能资源好,而且对环境没有污染。他呼吁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内蒙古的光伏扶贫项目中来,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取得良好的扶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