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能源网-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举办绿电交易、碳交易和绿证开发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
来源:未知编辑:秘书处时间:2023-12-13
【字体:  

12月11日,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12个盟市总容量为3.57GW/14.36GWh,在这12个盟市中,11个盟市储能时长要求4h,兴安盟阿尔山供电地区储能时长要求8h,此外要求每个布局区域申报的项目容量总和不得超过总容量的2倍。

各盟市能源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本地区的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汇总表报自治区能源局。

根据清单,通辽、鄂尔多斯与包头三市规模最大,均为500MW/2000MWh。赤峰单体项目申报要求为150MW/600MWh,兴安盟阿尔山市为20MW/160MWh,其余各地均为100MW/400MWh。

通知中明确,申报项目储能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技术路线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飞轮储能等类型。并且项目方案应选用技术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采用适应内蒙古高寒、强风沙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处置措施。同一技术条件下,支持经济性好、容量补偿申报标准低的项目方案。

此外还提到,项目电能转化效率、循环寿命等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支持采用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超长寿命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和具备物理转动惯量的机械储能项目,支持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

每个布局区域不限制同一企业项目申报数量,若同一布局区域多个遴选评估结果为相同企业,可以按照单体项目建设运行,也可以整合后按一个项目建设运行。

a.png

b.png

c.png

   详见原文:

1.jpg

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持有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内蒙古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4908813  投稿邮箱:nmgtyn@163.com

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网备号:15010502000699

蒙ICP备170025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