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要求,为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有效提升工业能效,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自治区工信厅结合工业节能监察结果,现对全区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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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表》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