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现制定《内蒙古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如下。
1、申报范围
满足国家《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建设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新建项目(2019年已新并网或承诺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项目,未批先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参与此次申报),包括: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接网消纳落实情况。项目应已落实消纳和接网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应提供项目用电主体的负荷电量证明及消纳分析材料)。已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接入系统利用已有线路建设的优先考虑。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监测评价结果为橙色的地区,在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合理调控新建项目。蒙西地区2018年光伏发电市场监测评价结果为橙色,鉴此,蒙西地区申报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提出保障改善项目消纳条件的有效措施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性文件(如由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当地新增负荷说明文件、2018年缺电情况说明文件等)。
对于本年度新建且已并网的伏发电项目,应并提供由电网公司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项目在2019年开工的证明文件、2019年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和供货记录文件等(以上文件均需相关单位或企业加盖公章)。
2.土地落实情况。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和地面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已开展土地利用、林地、环保、压矿、文物等颠覆性因素排查,不得位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和国家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均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土地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无前置条件支持性文件(附拐点坐标)。落实并说明项目土地使用费用(包括土地租金、补偿费用、相关税费等)水平。依托建筑物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提供已落实场地使用权的相关支持性文件,落实并说明项目场地使用费用水平(包括场地租金、其他费用等)。
3.营商环境落实情况。项目已落实相关税费政策,确认不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范围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说明文件;由各盟市地方政府统一出具当地光伏发电项目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及配套支持政策说明文件,文件应说明当地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没有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项目单位收费,没有强制要求项目单位直接出让股份或收益用于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没有强制要求将采购本地设备作为捆绑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合理申报项目规模。根据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对蒙西、蒙东光伏发电消纳空间分析结果,蒙西地区2019年光伏发电消纳空间为20万千瓦,蒙东地区为15万千瓦。鉴此,蒙西地区每个盟市上报竞争推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总和不得超过20万千瓦,蒙东地区每个盟市上报竞争推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综合不得超过15万千瓦。
2.严格规范建设时序。申报项目应无前置条件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2020年6月30日之前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此外该项目开发企业集团3年内内不得参与后续自治区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
4.符合申报电价要求。项目申报电价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内光伏发电I类资源区全额上网项目申报电价不得高于 0.4 元/千瓦时的指导价,II类资源区全额上网项目申报电价不得高于 0.45 元/千瓦时的指导价;蒙东地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申报电价不得高于0.4035元/千瓦时,蒙西地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申报电价不得高于0.3829元/千瓦时;申报电价应精确到0.1厘/千瓦时。
3.合理测算申报电价。各申报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在充分落实项目消纳条件、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多边交易情况、项目建成时间、接入系统建设时序及电价退坡影响等因素的前提下,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结合当地实际保障小时数测算申报电价(蒙西1500小时,蒙东1400小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充分落实自用电比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申报电价。避免“恶意竞价、批而不建”的情况发生。
4.在地方发展改革委已备案的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5.保障建设质量水平。申报项目采用的主要设备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并具有一定先进性(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7%和17.8%,一年内衰减分别不高于2.5%和3%,后续年内衰减不高于0.7%),承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保证安全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国家可再生能源技术管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6.合理优选项目业主。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净资产不低于拟申报项目资本金的2倍,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申报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的企业,光伏项目建设业绩不低于10万千瓦;申报工商业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企业,光伏项目建设业绩不低于1万千瓦。项目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的前五年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7.认真研究政策内容。项目申报企业应知悉,申报电价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文件的解释执行。
8.做好电网支持工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对2019年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支持工作。一是做好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工作:梳理本省(区、市)截至2018年底光伏发电并网装机情况,包括总装机容量,以及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分户用分布式和工商业分布式)等分类统计情况。二是做好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消纳情况分析工作:简述2018年全区光伏发电项目接网消纳、弃光、市场监测评价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并研究提出采取保障改善市场环境的有效措施。三是配合好项目竞争组织申报项目的接入消纳的论证工作,出具接网消纳相关意见。四是分析简述本区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落实情况,并结合本区消纳情况简述本次全省申报项目消纳能力(光伏装机容量)、消纳区域和接网条件等。五是做好配套电网送出工程与项目同步建设工作。
9.单个项目申报材料应至少包括企业承诺、相关支持性文件和电价申报文件,主要申报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
四、工作流程
1.组织申报。请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地申报企业按本工作方案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按项目单独装订成册),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对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选,于2019年6月21日下午17:00点前将《各盟市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和各推荐项目相关材料(按项目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至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优选。自治区能源局本着坚持竞争配置资源,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自治区能源监管单位、电网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于2019年6月22日对各盟市上报的项目进行优选。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申报项目是否满足《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组织工作方案》中对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消纳、土地条件、建设时序和文件完整性的基本要求。第二阶段为项目优选,对通过合格性评审的申报项目由专家结合电网相关规划、地区消纳情况、项目接入条件等,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
4.出具接网消纳意见。请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做好对2019年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竞争组织申报项目的接入和消纳论证工作,并于6月28日前,根据竞争结果出具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和消纳情况的说明文件。
5.结果公示。2019年6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根据项目竞争组织方案提出推荐项目名单并公示,6月27日,公示结束。
6.信息填报。通过公示的项目开发企业应于6月29日前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ea.gov.cn),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照上报材料完成填报竞价资格申请和项目相关信息填报,并上传项目各项支持性文件;7月1日下午15:00点前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完成项目竞争电价填报(最终填报的全国竞争排序电价不得高于申报预期电价)。
附件:1.申报企业基本信息及资信证明
2.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信息表
3.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信息表
4.项目预期申报电价表
5.承诺函
6.地面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落实用地支持性文件
7.依托建筑物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落实场地 使用权证明
8.各盟市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表
9.竞争组织方案打分表
附件 1
申报企业基本信息及资信证明
1、申报企业全称: (备注:需提供确立法律地位且包含注册地点和主要经营范围的原始文件复印盖章件)
2、所属最高级母公司全称: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最高级母公司占申报企业股权百分比: (%)。(备注:申报企业绝对控股方应为集团公司)
4、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资产负债率 (%)。(备注:并提供2018年财报封面页和上述信息对应页复印盖章件)
5、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持有的已并网项目规模 (万千瓦)
附件 2
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信息表
项目 | 内容 | |
(一)申报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地点 | 盟(市) 旗(县) (乡镇) (村) | |
建设规模(兆瓦) | (即预计备案规模) | |
申报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期限 | 20 年 季度 | |
(二)项目建设条件及承诺 | ||
1、土地落实情况 | ||
项目场址是否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项目的场地 | 如是,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无前置条件支持性文件 | |
项目场址是否占用基本农田 | 如是,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无前置条件支持性文件 | |
项目场址是否涉及生态红线和环境保护等限制开发区域 | 如是,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无前置条件支持性文件 | |
项目场址面积(亩) | (不作为承诺信息) | |
项目场址是否需缴纳耕地占用税 | 如需缴纳,应填写缴纳部分土地面积(亩)、缴纳标准(元/平米)、缴纳方式(例如一次性缴纳)并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如否,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说明文件 | |
项目场址是否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 如需缴纳,应填写缴纳部分土地面积(亩)、缴纳标准(元/平米)、缴纳方式(例如一次性缴纳)并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如否,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说明文件 | |
项目场址租赁成本 | 填写缴纳部分土地面积(亩)、缴纳标准(元/亩)、缴纳方式(例如一次性缴纳),如涉及多项费用标准的应分类填写 | |
项目场址其他费用(如有) | 例如补偿等费用,如有,应填写费用总额、定价、缴纳方式 | |
项目用地综合成本(元/年) | 应包含租赁成本、相关税费、补偿费等所有项目用地涉及的成本 | |
2、接网消纳落实情况 | ||
电网公司是否出具了本项目可消纳的支持性文件 | 如是,应填写电网公司等级、出具文件中写明的消纳范围 | |
电网公司是否出具了本项目接入送出工程支持性文件 | 如是,应填写电网公司等级、出具文件中写明的接入站名称、接入送出站工程投资建设方、接入送出工程预计投产时间 | |
拟接入站名称 | ||
拟消纳范围 | ||
接入系统是否利用已有线路 | 如是,需提供已有线路具备接入空间的证明材料 | |
是否已开展接入系统设计 | 如是,需提供由资质单位完成的提出明确接入系统方案的接入系统设计报告 | |
3、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 | ||
地方政府是否出具了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说明文件 | ||
地方政府是否出具了配套支持政策文件 | ||
(三)技术信息及承诺 | ||
光伏组件类型(单/多晶) | (如拟采用多种形式,分类填写) | |
光伏组件转换效率(%) | (如拟采用多种组件,分类填写该类组件总容量和转换效率) | |
组件首年衰减率(%) | (如拟采用多种组件,分类填写) | |
电池或组件先进技术及其应用比例 | (例:黑硅30%) | |
逆变器形式(集中、组串、集散) | (如拟采用多种形式,分类填写) | |
是否对逆变器或其它关键设备、系统集成等做出先进性优化 | 如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设计平均年利用小时数(h) | (25年平均设计值,不作为承诺信息) | |
组件价格(元/W) | (不作为承诺信息) | |
逆变器价格(元/W) | (不作为承诺信息) | |
送出工程投资(如有,万元) | (项目升压站以外部分,不作为承诺信息) | |
项目静态总投资(万元) | 如有送出工程投资,包含在静态总投资范围内。(不作为承诺信息) | |
项目资本金(万元) | ||
项目动态总投资(万元) | (不作为承诺信息) |
附件 3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信息表
项目 | 内容 |
(一)申报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地点 | 盟(市) 旗(县) (乡镇) (村) |
建设规模(兆瓦) | (即预计备案规模) |
申报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期限 | 20 年 季度 |
项目类型 | 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二)项目建设条件及承诺 | |
1、土地落实情况(利用地面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填写本部分) | |
项目场址是否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项目的场地 | 如是,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无前置条件支持性文件 |
项目场址是否占用基本农田 | 如是,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无前置条件支持性文件 |
项目场址是否涉及生态红线和环境保护等限制开发区域 | 如是,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无前置条件支持性文件 |
项目场址面积(亩) | (不作为承诺信息) |
项目场址是否需缴纳耕地占用税 | 如需缴纳,应填写缴纳部分土地面积(亩)、缴纳标准(元/平米)、缴纳方式(例如一次性缴纳);如否,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说明文件 |
项目场址是否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 如需缴纳,应填写缴纳部分土地面积(亩)、缴纳标准(元/平米)、缴纳方式(例如一次性缴纳);如否,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说明文件 |
项目场址租赁成本 | 填写缴纳部分土地面积(亩)、缴纳标准(元/亩)、缴纳方式(例如一次性缴纳),如涉及多项费用标准的应分类填写 |
项目场址其他费用(如有) | 例如补偿等费用,如有,应填写费用总额、定价、缴纳方式 |
项目用地综合成本(元/年) | 应包含租赁成本、相关税费、补偿费等所有项目用地涉及的成本 |
1、场地落实情况(利用建筑物等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填写本部分) | |
项目场地是否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项目的场地 | |
项目场地是否涉及限制开发区域 | |
项目场地是否已落实使用权 | 如是,应填写使用权归属方、落实使用权所签订的文件名称,并提供证明文件 |
项目场地面积(亩) | (不作为承诺信息) |
项目场地使用成本 | 应填写缴纳部分土地面积(平米)、缴纳标准(元/平米)、缴纳方式(例如一次性缴纳),如涉及多项费用标准的应分类填写并计算综合平均用地成本(元/平米) |
2、接网消纳落实情况 | |
电网公司是否出具了本项目可消纳的支持性文件 | 如是,应填写电网公司等级、出具文件中写明的消纳范围 |
电网公司是否出具了本项目接入送出工程支持性文件 | 如是,应填写电网公司等级、出具文件中写明的接入站名称、接入送出站工程投资建设方、接入送出工程预计投产时间 |
拟接入站名称 | |
拟消纳范围 | |
接入系统是否利用已有线路 | 如是,需提供已有线路具备接入空间的证明材料 |
是否已开展接入系统设计 | 如是,需提供由资质单位完成的提出明确接入系统方案的接入系统设计报告 |
3、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 | |
地方政府是否出具了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说明文件 | |
地方政府是否出具了配套支持政策文件 | |
(三)技术信息及承诺 | |
光伏组件类型(单/多晶) | (如拟采用多种形式,分类填写) |
光伏组件转换效率(%) | (如拟采用多种组件,分类填写该类组件总容量和转换效率) |
组件首年衰减率(%) | (如拟采用多种组件,分类填写) |
电池或组件先进技术及其应用比例 | (例:黑硅30%) |
逆变器形式(集中、组串、集散) | (如拟采用多种形式,分类填写) |
是否对逆变器或其它关键设备、系统集成等做出先进性优化 | 如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设计平均年利用小时数(h) | (25年平均设计值,不作为承诺信息) |
组件价格(元/W) | (不作为承诺信息) |
逆变器价格(元/W) | (不作为承诺信息) |
送出工程投资(如有,万元) | (项目升压站以外部分,不作为承诺信息) |
项目静态总投资(万元) | 如有送出工程投资,包含在静态总投资范围内。(不作为承诺信息) |
项目资本金(万元) | |
项目动态总投资(万元) | (不作为承诺信息) |
附件 4
项目预期申报电价表
要素 | 参数指标 | 备注 |
项目所在光伏发电资源区 | I类/II类 | |
运行期电价(元/kWh) | 前20年(即申报电价)和后5年电价分别列出,精确至0.1厘/千瓦时 | |
测算电价对应的平均年利用小时数(h) | ||
流动资金(万元) | ||
流动资金中资本金比例(%) | ||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 ||
折旧年限(年)及残值率(%) | ||
修理费率(%) | 如分年度不一致的分别列出 | |
材料费(元/kW) | ||
其他费(元/kW) | ||
增值税税率(%) | 如有优惠政策单独列出 | |
所得税税率(%) | 如有优惠政策单独列出 | |
贷款利率(%) | 如有优惠政策单独列出 | |
贷款年限(年) | ||
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所得税前,%) | ||
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所得税后,%) | ||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 (所得税后,%) |
注:盖章、单独文件袋封装。
附件 5
承诺函(供参考)
致: 能源局
(1)我们已研究《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文件及自治区关于2019年光伏竞争配置工作要求,完全理解并同意上述文件的解释权归国家能源局和自治区能源局,同意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履行承诺的各项内容。
(2)投资人在此声明并保证,提交的资料文件及承诺信息全部真实、正确、有效,投资人在提交的资料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承诺,将同样约束并适用于成立的项目公司(如有),投资人的承诺即应视为项目公司的承诺。
(3)投资人在此承诺:本企业无不诚信行为,2014年1月1日至今无高价转卖(0.3元/瓦以上)光伏前期项目行为。
(4)投资人在此承诺:项目入选国家2019年度名单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申报资料中关键技术指标按时进行工程建设,承诺执行项目申报技术指标及电价,如逾期未全容量建成并网,承诺按照49号文件要求执行;承诺于入选后1个月内向技术服务单位支付工作费用(地面电站项目人民币25万元、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免交)。
(4)投资人在此承诺:如申报资料存在虚假内容或违反承诺内容,同意承担取消本次项目资格、纳入国家信用体系失信名单、取消今后参与类似项目资格等后果。
投资人名称: (盖章)
日期:
附件 6
地面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落实用地支持性文件
(供地面建设的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参考)
致: 能源局:
xxx项目,装机容量xx万千瓦,项目单位xxxx,位于xxx市xxx旗xxxx镇。经核实,该项目用地均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土地。已开展土地利用、林地、环保、压矿、文物等颠覆性因素排查,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等限制开发的区域。特此说明。
xxx人民政府(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 7
依托建筑物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落实场地使用权证明
(供依托建筑物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参考)
致: 能源局:
xxx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xx万千瓦,项目单位xxxx,位于xxx市xxx旗xxxx镇。该项目拟依托xxxx单位/公司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已落实场地使用权。特此说明。
附件:场地使用租赁合同(协议)或房屋自有产权证明等
xxx项目单位(盖章)
建筑屋顶所属单位/公司(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XX盟、市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 类型 | 项目 地点 | 项目所在资源区 | 项目 容量 (万千瓦) | 项目 业主 | 主要投资方 | 是否进行业主招标 (是/否) | 项目预期年发电小时数 | 项目预期年发电量 (万千瓦时) | 本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或本地区基础利用小时数 | 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 计划(申报)投产时间 | 补贴竞价申报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 | 落实用地的支持性文件 | 落实接网消纳的支持性文件 | 其他 |
合计 |
说明:1.项目类型:填写“普通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全额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2.项目地点:填写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具体到市、县。
3.主要投资方:填写最高级母公司名称。
4.预期年发电小时数和发电量:填写项目全容量并网后经营期预期发电小时数和发电量。
5.计划(申报)投产时间:未建成项目填写项目预计全容量并网发电时间,精确到年月;已建成项目填写申报投产时间(作为补贴起算时点),其中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投产时间以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为准。
6.补贴竞价申报上网电价:对于未进行业主招标的,直接申报补贴竞价上网电价;对于竞争配置确定项目业主的,可按不高于竞争配置时的中标电价申报补贴竞价上网电价。
7.落实接网消纳的支持性文件:按照电网企业出具接网消纳函件填写,并附文号。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可仅提供所在地市或省份的电网企业针对多个分布式项目(或新增分布式项目装机总量)统一出具的接网消纳文件,并附文号。
8.通知印发时已于本年度建成并网的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材料。
附件 9
竞争组织方案打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
1 | 投资建设能力(20分) | 根据项目开发企业的净资产、资产负债率、已并网光伏业绩水平进行综合评分 | |
2 | 项目建设条件(25分) | 根据项目土地(场地)利用条件落实情况,土地利用综合成本、接网、消纳条件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
3 | 技术先进性 (15分) | 根据项目采用光伏组件效率,逆变器及其它关键设备、系统集成先进性优化情况,技术经济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 |
4 | 价格水平 (40分) | 以根据国家能源局《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文件修正后的各项目申报预期电价为标准,进行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