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企业和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内太协字[2020]02号)文件,为推动我区太阳能行业健康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团体标准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立项条件
1.太阳能光热、光伏、空气源热泵相关的技术、产品、应用、服务等均可申报;
2.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3.已做好标准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主编单位和编制经费已落实;
4.拟编标准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先进性,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
二、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电子版(见附件)纸质盖章材料1份(同时提供WORD格式文件电子版),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
2.协会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和协会官网(http://www.nmgxny.com)发布。
3.团体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照《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行)》开展编制工作。
4.2020年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至2020年6月31日,逾期将转为下一年度备选项目。该文件和附件可从协会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建亮
电话:0471-4908813 13847169886
邮箱:nmgtyn@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1 关于印发《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3 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
2020年5月8日
主题词:团体标准 申报立项 通知
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 2020年5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