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邀请有关专家和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在呼和浩特市宾悦大酒店召开了《光伏农业大棚及园区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光伏农业技术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专家讨论会。共有来自标委会、电网、土地、农业、防雷中心、设计院、光伏企业的专家和标准起草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讨论会上,标准起草组通篇宣读了《光伏农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与会专家就标准起草组提交的《光伏农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证细致的讨论,各位专家对标准文本总体框架和内容给予充分肯定,并从各自专业领域提出了修改意见。专家们的修改意见,对于进一步完善该标准内容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专家们认为,光伏农业是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有机结合的现代农业科技综合体,是发展光伏产业、提高农业收益的有效模式。近年来,由于我区光伏发电站建设发展较快,单纯的光伏发电建设对土地的综合与高效利用产生了极大的矛盾。因此,制定《光伏农业技术规范》对促进我区光伏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光伏农业技术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2018年5月20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现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立项审批,2018年7月初开始起草调研等工作。技术归口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单位为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该标准计划在18个月内完成。
参加讨论会的单位和专家主要有:内蒙古自治区清洁能源中心电力行业专家顾问李建春高级经济师、内蒙古农业大学博导崔世茂教授、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预警防护中心高级工程师颜斌副主任、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田胜利总工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内蒙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香岛宇能农业有限公司的专家和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