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内质监标函〔2018〕154号),确定了2018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会申报的《光伏农业大棚及园区建设规范》地方标准通过本批次立项审批。
《光伏农业大棚及园区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归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单位为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根据项目要求,本地方标准的制定将在两年内完成。
评审专家组认为,该标准的制定,符合我区光伏产业发展趋势,具有绿色环保的特点,标准的制定,对指导我区光伏农业大棚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提高光伏农业大棚的经济效益有重要指导作用。
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