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能源网-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举办绿电交易、碳交易和绿证开发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行业资讯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关于十一届自治区党委“五个大起底”行动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未知编辑:秘书处时间:2024-02-13
【字体: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917日至1016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对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开展了五个大起底行动专项巡视。202315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面动员部署。巡视反馈意见以来,自治区能源局党组坚持思想引领,把牢政治方向,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有关部署要求,制定“五个大起底”行动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建章立制,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做深做实做细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能源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总责、全面抓,安排一名党组成员直接抓、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分头负责,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反馈巡视意见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坚决、严肃、认真的态度全力推进整改。期间,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部署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巡视整改推进会、警示教育大会,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赴国家能源局专题汇报煤炭领域常态化治理、燃煤自备电厂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整改等工作,国家能源局表示支持。

(三)实行精细管理,努力推进整改。按照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思路对照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经过认真梳理,逐项提出29条整改措施。局党组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实行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建立半月调度和月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报送《“五个大起底”行动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十一届自治区党委“五个大起底”行动专项巡视向领导班子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坚持做到全程盯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将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全部纳入到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范围,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自觉负重担责,各司其职,全力抓好分管处室单位整改工作。同时,对照巡视反馈问题,严肃认真检视,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确保了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能源局党组对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分析原因、逐项制定措施、逐个抓好整改。根据巡视反馈指出3个方面10项问题,在整改方案中明确了29具体整改措施。

(一)全面落实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任务

1.待批项目大起底方面

1)加快推进纳入国家规划未投运煤电项目建设。一是全面梳理了纳入国家规划未投运煤电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提出了推进计划,并已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建立旬调度、月总结、月报告工作机制,每月组织自治区有关厅局、盟市行业管理部门召开能源(新能源)重大项目手续办理和项目规划论证推进会议,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协调解决相关难点、堵点问题,加快能源建设项目各项手续办理三是每月形成能源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安排部署,加快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

2.沉淀资金大起底方面

2)盘活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以前年度存量资金。一是已将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应盘活存量资金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厅。二是结合2022年度部门决算工作,全面梳理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沉淀资金情况,未发现其他沉淀资金问题。三是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财务制度》《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制度约束,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3)严格贯彻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对所属单位给有关方面借款历史遗留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相关方面,传达五个大起底行动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要求。二是目前有关方面已成立联合清算组,已展开资产清算程序。移交借款相关手续,并向清算组提交《债权申报表》,继续加强工作力度。

3.“半拉子”工程大起底方面。

4)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不断提高煤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推进停产停建煤矿分类处置的通知》(内能煤运字〔20221194号),对各盟市停产停建情况全面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并按照“复工复产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引导退出一批”的原则,“一矿一策”动态分类,明确了处置措施,按月调度,动态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产能稳定接续和有序开发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35号)要求,持续推进停产停建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对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煤矿开展资源整合、改扩建等升级改造,再盘活一批停产停建煤矿产能;对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煤矿继续逐步引导退出。

5)加强新能源项目前期论证、可研工作的审查,确保按期开工建设、并网发电。一是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区新能源项目大起底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1096号)全面梳理各盟市已批复新能源项目,并对因前期论证、可研工作不扎实等原因,导致开工困难的一批项目予以废止。二是建立了全区能源重大项目月调度机制,形成了2023年度新能源重大项目清单,通过定期召开能源重大会议,对已开工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新能源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三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开发布局与有序利用规划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印发工业园区绿色替代、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火电灵活性改造等6类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条件必须提交土地、林草等限制性因素排查文件,以及电网公司出具的接网消纳意见。

(二)领导班子切实履行政治责任

1.持续用力推动解决能源领域重点问题。

6加快推进煤炭领域专项整治常态化治理工作。一是全面梳理煤炭领域专项整治常态化治理问题情况,分类提出工作措施,正在全力推进整治二是印发2023年常态化治理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常态化治理工作重点,加快推动资源清收、涉法涉诉问题办理。三是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会商和对接工作力度,协调推动资源清收未完成问题以及涉法涉诉问题整治进度;召开常态化治理工作推进会,与相关盟市重点分析难点、堵点、卡点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完成时限推动形成常态化治理工作合力对十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未完成问题的整改落实。

7全力推动解决燃煤自备电厂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已将燃煤自备电厂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并派员赴国家能源局对接有关事项,获得国家能源局支持。二是通过区内煤电建设规模调整和企业购买煤电指标两种容量替代方式已解决了部分煤电指标容量,将持续对接国家争取煤电指标解决有关机组纳规问题。按照自治区两优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已将煤电项目核准权限下放至盟市。待国家下达解决未批先建煤电机组新增煤电规模之后,抓紧督促有关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推进违规机组整改工作。

(三)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1.加快推进释放煤炭先进产能。

8加快办理保供煤矿核增手续推动煤炭产能动态管理、产量弹性供给、促进煤炭供需平衡、建立应急储备产能制度。一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煤炭保供相关要求,自治区能源局通过落实煤矿产能核增、加快建设煤矿移交生产、推进停产停建煤矿复工复产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工作,完成了保供煤矿核增手续办理、新增产能等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应急〔2022〕50号)要求,指导煤矿企业科学制定生产计划,优化生产组织,提高生产效率,督促在产煤矿应产尽产、满产达产。三是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露天煤矿应急储备产能试点管理办法(代拟稿)》,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2.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9)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不断提振机关干事创业精气神。一是通过交流任职、提拔任用、调任转任、国有企业挂职等多种途径,坚持干部动态管理,选优配强处室班子,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按照申请使用空编批复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计划安排,现已开展2023年公务员录用、遴选工作目前,按照工作程序,已完成公务员录用的笔试和资格复审工作,进入体检阶段遴选工作已完成笔试、面试工作,进入考察、体检阶段三是按照《自治区能源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能法改字〔20221332号)要求,优化了内部工作流程,有效缓解干部工作压力,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发挥机关党建政治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持续用力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一体推进问题整改,放大整治效应,促进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目标导向,巩固整改成效。强化政治担当,认真扎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改,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三)健全制度机制,扩大整改成果。强化制度意识,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实体缺陷、程序漏洞、执行短板和廉政风险,不断在建章立制、狠抓落实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责任体系,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能源领域工作健康发展。

(四)坚持整体推进,推动成果运用。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统领巡视整改,坚持将专项巡视与北疆模范机关、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结合起来,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使巡视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干部能力本领,锻造过硬作风的过程。着力提升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全力推动在建煤矿建成达产,推进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着力调结构、补短板、扩投资、促增长、保供应,以整改工作成效促进能源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531日至68日。联系电话:0471-6659231;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419自治区能源局机关纪委(010098);电子邮箱:nmgnyjjw@163.com

                             

202353

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持有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内蒙古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4908813  投稿邮箱:nmgtyn@163.com

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网备号:15010502000699

蒙ICP备170025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