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5日,受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建设技术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审查会由标委会主任委员班士良教授主持。审查专家委员会由内蒙古自治区清洁能源研究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内蒙古华德新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内蒙古自治区气候中心、内蒙古多维新能源应用工程有限公司的7位专家组成。
审查委员会认真听取了该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关于其内容及编制说明的相关介绍,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交流质询,并逐条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过审查委员会评审,一致认为该地方标准任务来源明确,调研充分、编写规范,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编制过程中无重大意见分歧。并一致同意该地方标准通过审查,应尽快根据审查委员会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发布。
据了解,《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建设技术规范》由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内蒙古雷电预警防护中心、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等单位负责编写,实施后将为我区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建设提供重要科学依据和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