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自治区能源局官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全区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的公告,根据公告,经组织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全面摸排认真梳理,自治区将确实无法推进项目占用的新能源规模、土地等资源及时释放,第三批共废止项目16个,总规模557.23万千瓦。
其中,风光制氢项目6个,涉及新能源规模216万千瓦;全额自发自用项目2个,涉及新能源规模0.63万千瓦;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1个, 涉及新能源规模8.5万千瓦 ;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1个,涉及新能源规模12.6万千瓦 ;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6个,涉及新能源规模319.5万千瓦 。
加上第一批废止的13个项目,涉及新能源规模530.93万千瓦,第二批废止的8个项目,涉及新能源规模177.133万千瓦,截至目前,内蒙古三批共废止新能源项目37个,涉及新能源规模1265万千瓦。
详见原文: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全区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的公告
内能源公告〔2024〕16号
为推动全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常态化开展新能源“再起底”工作,将确实无法推进项目占用的新能源规模、土地等资源及时释放。经组织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全面摸排认真梳理,现对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进行公告。
附件: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