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把内蒙古光伏做大做强-李建春顾问在2023内蒙古光伏高质量发展论坛上的总结讲话
为搭建行业交流平台,服务内蒙古光伏高质量发展。9月9日,由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主办,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23内蒙古光伏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呼和浩特市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共有来自部分盟市能源管理部门、国家电投、国家能源、大唐、北方联合电力、中核汇能、特变电工、中节能、协合新能源等五大六小能源央国企和协会会员单位、专家委员等产业链近300人参加了会议,线上直播平台观看2000多人次。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专家库成员、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顾问、内蒙古多能互补工程研究中心顾问、内蒙古清洁能源产业协会首席专家李建春同志代表主办单位做了论坛总结讲话,就如何更好地发展我区太阳能产业,实现十四五太阳能规划目标等内容,李顾问结合我区电力能源发展现状和优势,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认同和高度赞扬。现就李顾问的讲话全文,发布如下,供行业企业和会员单位参考学习。
各位领导、同志们、业内的朋友们大家好!受论坛组委会的委托由我做一发言并作为本届论坛的总结。
经过与会全体同志一天有序而紧张的工作,2023内蒙古光伏高质量发展论坛即将闭幕。请允许我代表本届活动的主办单位向联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和到会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酒店给论坛提供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
一、本次论坛的几个特点
(一)本次论坛准备充分、规模大、参会范围广、论坛层次高。论坛得到区内外十一个单位的大力支持,区内外四十五位有影响力的学者、专家和领导亲临会议指导。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等十四位同志到会并发表演讲,发电公司、电网公司的代表以及有关生产运营、设计单位、投资企业、金融界和会员单位的同志参加了本次活动。现场到会人数近300人,线上收听收看的同志超过2000人。
(二)本次活动紧扣主题,内容丰富。
大家结合内蒙古实际讨论研究的问题广泛深入,从三位领导的致辞到十四位资深学者专家的精彩演讲都紧扣“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推进能源绿色转型”的论坛主题,围绕发展内蒙古、建设内蒙古和如何把太阳能事业做好这个课题出谋划策。
十四位专家学者演讲交流的内容非常广泛。有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层面的内容,有设计规划的内容,有电网调度、运营管理、电力交易方面的内容,有光伏产品产业链供应链的相互协同内容,有运营商提质增效的交流,有金融业对太阳能发电行业的支持。演讲最突出的一个共性是“指导性强,可操作性强”,这些都将对内蒙古太阳能行业高质量科学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本次论坛是一次鼓劲的会议。
有利于我区“十四五”电力规划的落实,自治区电力“十四五”规划安排到2025年末,我区并网太阳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将达到4500万千瓦。到今年上半年,全区太阳能并网发电设备装机容量1777.6万千瓦,完成发电量143.76亿千瓦时。并网发电设备装机容量为规划的39.5%,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经过本次会议之后,随着两个基地建设和分布式电源与集中式电源建设的结合,将进一步加快我区太阳能发电产业的进程,将努力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四)本次活动又是一次群英会。
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为会员单位和业内的朋友们提供了一个广泛交流、深入学习、相互促进的平台。十四位专家学者的演讲交流和与会代表的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行业发展献计献策,充分体现了群英展翅博览的生动局面。
(五)有利于行业有序规范发展。
通过学习交流、政策引导,大家对有序规范发展我区太阳能产业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其中太阳能发电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公平性促进了我区太阳能发电的有序公平竞争和规范运作,就是一个典型范例。
二、目前我区光伏产业面临的任务
(一)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把光伏产业做大做强。
我区并网型太阳能发电是进入“十二五”的2011年才开始的,当年并网装机容量8.7万千瓦,年发电量0.1322亿千瓦时。经过十二多年的努力,到今年上半年并网装机容量1777.6万千瓦,发电量143.76亿千瓦时。
我区“十四五”电力规划的主要十项目标:
(一)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200亿千瓦时,较“十三五”末的3900亿千瓦时,增加1320亿千瓦时,增长33.85%,年平均递增6%。
(二)全部发电设备装机容量达到2.71亿千瓦,较“十三五”末的14645万千瓦增加12455万千瓦,增长85.05%,年平均递增13.10%。
(三)煤电发电设备装机容量达到1.33亿千瓦,较“十三五”末的9284万千瓦,增加4016万千瓦,增长百分之43.26%,年平均递增7.45%。
(四)风力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8900万千瓦,较“十三五”末的3786万千瓦增加5114万千瓦,增长135.1%,年平均递增18.65%。
(五)太阳能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500万千瓦,较“十三五”末的1232万千瓦增加3268万千瓦,增长265.26%,年平均递增29.57%。
(六)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万千瓦,较“十三五”末的18.7万千瓦,增加61.3万千瓦,增长427.81%,年平均递增33.74%。
(七)全区外送电能力达到7800万千瓦左右,较“十三五”末的5200万千瓦,增加3600万千瓦,增长69.23%。
(八)全区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305克/千瓦时,较“十三五”末的326克/千瓦时降低21克/千瓦时。
(九)全区供电线损率3.5%,较“十三五”末的3.78%,下降0.28%。
(十)城乡居民生活人均用电量提高到900千瓦时/人.年以上。较“十三五”末的642千瓦时/人.年,增加258千瓦时/人.年,增长40.19%。“十三五”末,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年用电量666.19千瓦时,乡村人均年用电量590.88千瓦时。到“十四五”末,全区城乡居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2%。全区力争建成充换电基础设施四万个左右。
由于受疫情等方面的影响,全区两年累计新增发电设备装机容量仅2053.45(2088.3万千瓦)万千瓦,占“十四五”规划新增容量的16.48%(16.98%),按规划时间进度滞后23.52%(23.02%)。按容量计算,相差装机容量2930.27(2830.5)万千瓦。其中,两年火电新增容量921万千瓦,较规划进度滞后17.07%,装机容量欠缺685.4万千瓦。两年风电新增容量782万千瓦,较规划安排进度滞后24.71%,装机容量欠缺1263.6万千瓦。两年太阳能新增容量336万千瓦,较规划进度滞后29.72%,装机容量欠缺971.2万千瓦。两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容量14.45万千瓦,较规划进度滞后16.43%,装机容量欠缺10.07万千瓦。两年新增储能设备容量34.85万千瓦。
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今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我们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得力措施,加倍努力把欠缺的补回来,争取完成规划目标。
“十三五”末,我区并网太阳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发电量分别在全国的占比是4.7%和7.2%,2022年末的占比分别是3.99%和5.72%。今年上半年的占比分别是9.63%和5.40%。今年上半年,我区太阳能发电在全国的占比分别是3.78%和5.40%。从发电量占比指标看是逐年在下降,其主要一个原因是我区分布式太阳能装机容量不足。
2022年全国太阳能发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达8821万千瓦,其中分布式电源增加5111万千瓦,占新增容量的57.94%。而我区2022年新增太阳能并网装机容量155.75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太阳能并网装机容量仅为18.82万千瓦,占新增容量的12.08%。到2022年末,我区分布式太阳能并网装机容量仅为89.7万千瓦,占全区并网太阳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只有5.72%。
今年上半年,全国太阳能并网装机容量达4.71亿千瓦,其中分布式太阳能发电为1.98亿千瓦,占全部容量的42.13%。我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只有102.14万千瓦,仅占全部容量的5.75%。所以,从我区实际出发,要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这也是实现我区“十四五”太阳能发电规划有效和快捷的途径之一。
从以上数字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区太阳能发电产业的市场潜力巨大!并网装机容量每年平均653.6万千瓦,而到去年末,两年欠装容量是971.2万千瓦。这样从今年起的后三年,每年要纯增并网容量977.3万千瓦。希望我们的光伏产业,把原材料到组件产品的产业链供应链做实做好,发电项目开发商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网发电,共同努力把我区的太阳能产业做强做大!
(二)稳字当头发挥优势。
我认为,大力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建筑光伏发电清洁供暖和用电一体化建设,是我们的优势和特色。落实振兴乡村战略,重点应放在农村牧区。2022年,内蒙古电力公司印发了内电营销46号文件,文件的题目是《关于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分布式太阳能发电从工商业项目、户用光伏项目、能源合作项目、国家试点整县屋顶分布式项目四个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接入并网的相关管理办法。
工商业项目需要提供项目纳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至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的证明文件及有权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按照国家行业技术标准予以保障性消纳。
户用光伏项目(主要是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无需提供上述文件,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规定,由属地供电公司直接登记收取备案所需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代客户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能源合作项目,是指通过能源合作建设的项目,需要留存客户能源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业务受理时书面告知客户当能源合作项目发生变化时,及时到供电企业进行备案和核实,避免造成上网电量结算错误等问题。
国家试点整县屋顶分布式项目,需提供项目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展规模的证明文件及有权部门出具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文件,按照国家行业技术标准予以保障性消纳。
对运行开发模式,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工商业项目中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只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类开发模式,分布式光伏项目,只有“全部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两类模式;户用光伏项目,可以采用“全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的任一开发模式。
在执行内电营销【2022】46号文件时,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能源局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精神,切实把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工作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工作其他省区已经走在我们前面。我建议,我区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电源应以“户用光伏项目”和“能源合作项目”为主。
有关资料显示,我区农牧户约218万户,住房面积约2.7亿平方米(不包括牲畜棚圈)。初步估算,大约有100万户可参与建筑光伏发电清洁供暖和用电一体化建设。这样既可以解决部分农牧民冬季取暖夏季制冷的问题,改善农牧民生活环境,又可提高农牧区用电水平。经过努力,五年左右有望增加3000~5000万千瓦的并网装机容量。全区并网太阳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将达到5000~7000万千瓦。
(三)集中大基地与分布式电源相结合。
我区地域辽阔,有建设风电太阳能集中可再生能源发电大基地得天独厚的条件。列入国家整体规划的阿拉善就是一个例子。但也存在建设环境、土地征用、外送通道等方面的困难。根据自治区近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条例共九章七十九条。条例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油气开发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战略资源绿色安全开发利用、稀土开发利用以及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而保障措施就有十四条具体措施的内容。
八月十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内政办发【2023】50号文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偏远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通电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快实施保障偏远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的通电升级工程,补齐农村牧区电力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偏远农牧户和边防哨所的生活质量及生产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农村牧区电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电力保障。通电升级工程坚持新能源供电系统为主电网延伸通电为辅的原则,统一设定了新能源供电系统新建、升级容量标准为2000瓦,原则上对每个牧户长期居住的定居点只提供一套新能源供电系统。牧户申报的新建和升级新能源供电系统工程所需资金,自治区负担70%,盟市负担15%,用户负担15%。所以,我们完全有条件把大基地建设和分布式电源建设有机相结合起来,促进自治区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科学发展。
(四)提质增效。太阳能行业高质量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提高资源利用率,稳步增加发电量,努力提升上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我们扩大规模,增加并网装机容量的目的,就是要增加发电量,提高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提升上网电量占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太阳能发电提质增效,一方面要安全稳定运行,另一方面,就是提升上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电量消纳。我区“十三五”末,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占自治区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是4.70%,2022年末是5.71%,今年上半年达到了6.10%。从“十三五”末到今年上半年,占比的指标一直是上升趋势,这就说明我们在提质增效方面的工作是扎实有效的。到“十四五”末,我们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占自治区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应在10%左右。上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是提质增效的一个重要目标。
我区今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长比例是10.55%,全国平均增长速度是5.0%,一方面说明我们经济增长的态势是好的,同时也反映出我区太阳能发电在提质增效方面成绩显著。
(五)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安全是永恒的主题,目前正是雨季汛期,我们的生产企业和发电厂(站)都要围绕防洪、防汛、防火、防雷、防爆、防误操作、防人身事故,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相结合,确保安全可靠。
以上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妥或错误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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