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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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实施
日前,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住建厅、交通厅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根据文件,我区加氢站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审批(备案)管理,加氢站项目暂参照天然气加气站(CNG)建设项目管理。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自治区有关部门,各盟市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有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
2023年05月15日 11:57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3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3 年是 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是实施 “ 十四五 ” 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至关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 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
2023年04月28日 17:05 -
关于全区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的公示
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 2021〕1464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 要求,为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有效提升工业能效 , 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绿色发展, 自治区 工信厅结合工业节能监察结果,现对全区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进行公示 ,请社会各......
2023年04月12日 16:46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2023年3月17日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年3月2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
2023年04月12日 16:31 -
关于全区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要求,为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有效提升工业能效,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自治区工信厅结合工业节能监察结果,现对全区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
2023年03月31日 12:20 -
关于公布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名录的通知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培育壮大我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推动新能源资源开发与装备制造供需对接、一体化协调发展,支持质量高、性能好的新能源装备产品积极开拓市场,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区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工作。现将确定的101个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名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名录》 2023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1: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产品优......
2023年03月31日 12:09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3〕12号 各......
2023年03月29日 10:21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2022年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的函
内发改价费函[2022]629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用电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委关于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的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5号)规定,现将2022年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的加价标准明确如下。 一、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委《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78号)、《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
2023年02月10日 11:01